懲處林淑芬、劉建國 實為民進黨團不智之舉
2018/03/02
陳進男/藥師
看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因多次動員未到或未投票,因此不能再參加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且說是依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與強制動員辦法,黨團成員重大法案未出席院會、委員會與黨團會議達兩次,就喪失選擇該委員會的權利,因此一切處理都依法有據。
此舉讓許多醫師團體、藥師團體及環保團體提出嚴正抗議並聲援留任,顯見兩位委員平日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表現可圈可點,民進黨團此舉實在是不智之舉。
而且個人覺得柯總召所說的依法有據實在是有待商榷,因為黨內規章不應凌駕於國家法律,依據《憲法》第62條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因此,立法委員的權力來源透過人民選舉而來,也是人民所授權,執行立委職責本就應以民意為依歸!
例如此次《勞基法》修法,修法內容引發爭議,民進黨所主導修法版本,也有多位立委不支持,此時反而祭出黨紀處分要求黨內立委支持黨團版本,導致數位立委未完全依照黨團意志投票,民進黨團不僅不思檢討,此次更以罰款及退出衛環委員會「一罪二罰」的方式處理林淑芬及劉建國兩位委員,如此作為,實在與民意悖離。
2016年小英總統在勝選之夜演說中,表示她要以總統當選人及黨主席的身分,對民進黨全體黨公職人員下達第一個命令「謙卑、謙卑、再謙卑」,提醒大家莫驕傲,要更努力爭取人民認同,民主進步黨向來以民主、進步、正義為自許,民主是由下而上、以民為本,這也才是符合民主進步的精神。
民意代表若所為能呼應基層民意需求,正是符合小英總統的呼籲,建議民進黨黨政高層應讓劉建國及林淑芬委員繼續留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才是呼應小英總統的謙卑精神,亡羊補牢猶未晚,自我反省檢討,才能不斷進步,如此才是符合社會正義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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